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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一次执行案件68起

2000-12-10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陈君 通讯员 易珍春 我有话说

本报讯石景山法院近期执行案款3000万,共发还了68起案中的案款,总额达578万元。

据了解,在这68件执行案件中,有几件较为令人关注。一件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及某木材公司的委托贷款合同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木材公司承担偿还欠款义务,但此时木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无力偿还这笔欠款,于是法院将木材公司所有的全部房产予以查封。经做工作,木材公司同意将此房产抵偿债务,法院因此为残联挽回经济损失达297万元。

另一件是河南人郭长锁与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劳务报酬申请执行一案。郭长锁为建筑公司提供劳务后,建筑公司应给付其劳动报酬141000元,但该建筑公司却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给付。区法院执行人员仅用了4天时间就为其追回了全部劳务费。郭长锁拿回自己的报酬后,对执行人员表示感谢。石景山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北京市崇光制线厂、北京制线厂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案,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工作仍拒不履行判决。区法院执行人员不辞劳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搜查强制措施,终于从其帐户上强制扣划存款65万余元,圆满地执结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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